各年级: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及学校《关于做好2026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现将我院2026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细致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19〕84号)开展认定。主动收集、全面排查、精准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量化指标体系,提高认定精准度。
(二)切实保障原建档立卡学生应助尽助。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21〕72号)要求,做好原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的接续实施工作。
(三)严格审核国家奖助学金获奖(助)学生学籍。根据政策规定,国家奖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在校生。要先行做好学籍比对工作。对于因各种原因不能在国家奖助学金数据上报前完成学籍注册的学生,一律取消获奖(助)资格。
(四)严格落实公示时间相关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拟获奖(助)学生名单将在学院和学校两个层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要按规定保护学生的隐私。
(五)严格按标准评审。一是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在前10%至前30%之间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详见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通知);二是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和学习成绩均应控制在评选范围的前25%以内;三是国家助学金的评选要重点突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救助作用,不得将学习成绩作为主要的评选因素。在学校审核阶段,对于综合考评成绩和学习成绩任意一项不在评选范围内或申请材料填报不符要求的,将直接取消申请学生的获奖资格,相应资金用于资助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六)严格信息核对和资金发放。须严格按照批复名单发放奖助资金,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资助范围。学生在受助期间,如出现休学、离校等情况,学院可取消该生国家助学金获助资格并转助其他合格学生,必须于变更发放前填写变更说明及相应的调减表和调增表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二、资助范围与标准
(一)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全日制本科生,每生每年10000元。
(二)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生,每生每年6000元。
(三)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生,分三档:一档每生每年4700元;二档每生每年3700元;三档每生每年2700元。
三、时间节点安排
(一)9月11日——9月30日,学院开展宣传、申请、评审、数据录入、公示、材料报送等工作。
1.通过学院网页公布评审要求、指标分配,同时按照专业进行成绩排序;
2.组织学生申请,并指导学生规范填报相关材料;
3.认真完成学生学籍信息的核对工作;
4.9月22日18:00前,完成业务系统数据录入工作;
5.在学院官方网页公示拟获奖(助)学生名单、学院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投诉电话和邮箱;
6.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相关材料。
(二)10月15日以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查、批复、核查学籍信息等工作。
2026年12月上旬至2027年初,由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统一颁发获奖证书,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材料填报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
1.《2025-2026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样表见附件1)(业务系统导出)一式2份,打印成A4幅面、双面,依序排列,不装订。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在前10%至前30%之间的学生,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详见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通知),并附特别突出表现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不需另附材料。
2.“学习情况”栏中:“成绩排名”为学习成绩排名,同一专业内不得出现并列情况;“必修课”门数为评选学年(即2025-2026学年)的必修课。总人数和必修课门数应据实填写,不得出现同专业排序标准下总人数不一致、同年级专业必修课门数不符合实际或不一致等情况。
3.“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栏中:按照由高到低(国家、省、校)的顺序填写奖学金、先进个人、竞赛或其他奖项,学院级别奖励不填写,表述模糊、信息不全者视为无效。获奖“日期”填写格式:xx年xx月,同种奖励时间要一致;“获奖单位”“颁奖单位”需填写全称,重要奖项填写样表见附件6。
4.“申请理由”字数控制在260-300字之间,达不到以上最低字数要求的视为无效申请,申请日期统一填写9月14日。
5.“推荐理由”应当简明扼要,有“符合条件,同意推荐该生申请国家奖学金”字样,字数控制在120-150字之间,达不到以上最低字数要求的视为无效申请。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不得出现同一推荐人为不同推荐对象填写的推荐意见相同的现象。推荐日期统一填写9月18日。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2025-2026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样表见附件2)(业务系统导出)一式2份,打印成A4幅面、双面,依序排列,不装订。
2.“综合测评情况”栏中:“排名排序标准”为专业,“总人数”在同专业排序标准下必须一致,“所占比例”要求综合考评成绩和学习成绩均应控制在评选范围的前25%以内。
3.“获奖情况”填写要求同国家奖学金。
4.“申请理由”字数控制在450-500字之间,达不到以上最低字数要求的视为无效申请。
(三)国家助学金
《2025-2026学年度普通本专科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业务系统导出)1份,打印成A4幅面,依序排列,不装订。国家助学金的评选要重点突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救助作用,不得将学习成绩作为主要的评选因素。
五、填报注意事项
(一)学生姓名、就读年级必须与学籍一致。如学生因休学等情况,出现就读年级与原入校年级不同的,学院必须出具相关证明。
(二)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统一按照“专业”排名,同一专业内不得出现并列情况。
(三)各类表格内容须填写完整,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更改格式,不得随意涂改。申请表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或扫描件。
(四)凡需签名之处,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写,不得打印或以私章代替,不得出现同一人签名字体不同,不得写连笔字。
附件:
1.2025-2026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样表
2.2025-2026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样表
3.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个人事迹材料撰写要求
4.国家奖助学金申请表字体安装说明
5.2026年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服务系统学生操作指南
6.重要奖励获奖情况填写参考表
材料学院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