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同学:
根据《“海克斯康”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字〔2025〕33号)相关规定,经个人申请、资格初审与评定、面试答辩等环节,现将拟获奖名单公示如下:
“海克斯康”奖学金: 23*****32 张*果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12.12----2025.12.18),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学院学生办公室:0371-6191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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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