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资助工作实际,决定成立材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详细情况如下:
组长:张先忠
副组长:王薇 陈雷明
组员:景正茂 杨守磊 刘瑶瑶 张聚强 张盼盼 李怡哲 杨润
工作组职责为负责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组织和审核各年级(专业或班级)评议小组的评议结果,提出认定结果。
年级(专业或班级)评议小组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9月12日-9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学院辅导员办公室:0371--61912909
学院监督电话:0371--61912902
学院监督邮箱:496887866@qq.com
材料学院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