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院,16#308宿舍郭*男,16#402宿舍赵*棋,在2025年春季学期第13周学校组织开展的宿舍精神文明建设检查中,发现以上同学在宿舍内存放有香烟、酒精类饮品,以上行为违反了学校宿舍住宿纪律。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校学字〔2024〕4号)第三章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郭*男、赵*棋2名同学全院通报批评。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材料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申诉,逾期视为放弃申诉。
希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严格遵守学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积极向上的住宿环境。
材料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