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正常推进我院团员推优入党工作,经上级团委研究决定,材料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团员推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纲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
(二)年满十八周岁的团员,参与团内生活一年以上,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
(三)积极要求入党,入党动机端正,充分领会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有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四)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能够模范履行和正确行使《团章》规定的团员义务和权利,带头完成工作、学习任务,模范地遵守团的纪律;
(五)团员教育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团员;
(六)学习成绩优良,工作勤奋,团结同学,严于律己,师生评价良好;
(七)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德育成绩符合学院相关规定;
(八)遵纪守法,自强自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九)凡是已经被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不能再次参加推荐;
(十)凡是在处分期的同学不能参加推荐。
二、推优分配比例
备注:参考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各级团组织开展“青年大学习”、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以及各项主题团日活动等共青团工作情况而定。
三、团员推优程序
(一)确定推优对象
1.团支部委员会研究
梳理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情况,由团支委进行综合评议(包括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听取群众意见,研究确定推优候选对象,推优候选人数应是推优名额的1.5倍左右。2023级新生未参与高中阶段团员教育评议的,须在推优前由所在团支部对其进行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意见)。
2.推优选举
(1)召开团支部大会(会议召开条件为本支部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由团支部书记宣读本次会议议程以及推优标准和条件;
(3)经团支委研究决定的推优候选人进行自荐或者团支部介绍情况;
(4)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推优候选人进行民主投票,投票结果应由本团支部无利害关系人公开唱票、记票。确保大会的公正性及严肃性;
(5)投票后现场公布名单(票数统计完成后,得票数超过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二分之一有资格当选,按照票数由高到低排序,票数高者当选;若得票数出现并列情况,无法确定当选人时,则需进行重新投票)。
四、材料报送
团支书将开展的团支部大会会议照片、投票截图、确定好的推优名单、工作手册会议记录照片及推优人员上学期教务系统成绩截图以压缩包形式,命名为“团支书姓名+班号”,于3月19日下午六点前发送至组织部贾海龙同学(qq号2721985727)
材料学院
2024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