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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材料学院首届“十佳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编辑:刘长红 审核:张先忠 | 日期:2020-12-03 | 浏览次数:次】

全院各班: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引导激励广大学生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争做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新时代优秀大学生,经学院研究,我院拟开展首届“十佳学生”评选活动,并进行表彰。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在校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十佳学生”的评选条件,除了符合《郑州航院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的必备条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敢于担当,勇于奉献,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整体素质良好,能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受到师生公认和好评;

3、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近一年来在热爱祖国、关注社会、勤奋学习、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2)学习努力,成绩优异,曾获校一等及以上奖学金;

(3)在学科专业竞赛中取得校级以上奖励;

(4)在科技活动中取得校级以上奖励;

(5)在校园文化活动中取得校级以上奖励;

(6)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取得校级以上奖励;

三、评选程序

1、推选候选人

“十佳学生”由各班民主推荐候选人1-2人,学生本人也可以向学院自荐。

推荐材料包含以下内容:

推荐人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主要介绍该生的典型事迹和突出表现)、辅助材料(主要获奖(荣誉)的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附件:《材料学院“十佳学生”申请表》、个人证件照、生活照电子版各一张。

报送时间:2020年12月10日,电子版发送至496887866@qq.com,联系人:景正茂,联系电话:13592646761、61912907。

2、学生投票及学院评审

(1)学院评定工作小组对推荐材料进行初评,确定“十佳学生”的正式候选人名单。

(2)通过公告栏、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展示候选人事迹,开展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

(3)学院评定工作小组根据现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结果,最终审定10名“十佳学生”,并报院党委审批,后公示。

3、宣传表彰

四、评选要求

1.广泛组织发动。各班各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尽可能让活动影响覆盖我校全体大学生,并把对大学生的思想引领工作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

2.认真推荐评选。学院对申报、推荐、推选工作坚持 “公平、公正、公开”,推选结果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确保评选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材料学院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