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班: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引导激励广大学生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争做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新时代优秀大学生,经学院研究,我院拟开展首届“十佳学生”评选活动,并进行表彰。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在校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十佳学生”的评选条件,除了符合《郑州航院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的必备条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敢于担当,勇于奉献,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整体素质良好,能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受到师生公认和好评;
3、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近一年来在热爱祖国、关注社会、勤奋学习、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2)学习努力,成绩优异,曾获校一等及以上奖学金;
(3)在学科专业竞赛中取得校级以上奖励;
(4)在科技活动中取得校级以上奖励;
(5)在校园文化活动中取得校级以上奖励;
(6)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取得校级以上奖励;
三、评选程序
1、推选候选人
“十佳学生”由各班民主推荐候选人1-2人,学生本人也可以向学院自荐。
推荐材料包含以下内容:
推荐人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主要介绍该生的典型事迹和突出表现)、辅助材料(主要获奖(荣誉)的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附件:《材料学院“十佳学生”申请表》、个人证件照、生活照电子版各一张。
报送时间:2020年12月10日,电子版发送至496887866@qq.com,联系人:景正茂,联系电话:13592646761、61912907。
2、学生投票及学院评审
(1)学院评定工作小组对推荐材料进行初评,确定“十佳学生”的正式候选人名单。
(2)通过公告栏、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展示候选人事迹,开展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
(3)学院评定工作小组根据现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结果,最终审定10名“十佳学生”,并报院党委审批,后公示。
3、宣传表彰
四、评选要求
1.广泛组织发动。各班各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尽可能让活动影响覆盖我校全体大学生,并把对大学生的思想引领工作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
2.认真推荐评选。学院对申报、推荐、推选工作坚持 “公平、公正、公开”,推选结果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确保评选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材料学院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