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全体党员: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现将2020年11月份组织生活安排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一、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二、学习《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三、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四、结合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四个一”活动,开展一次党风廉政专题党课。。
各党支部要统筹安排好本月党支部组织生活,确保实际效果。
材料学院党委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