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报人员
原则上具有申报资格的博士和高级职称人员必须申报,其他人员鼓励申报。
(二) 时间节点
工作阶段 |
主要任务 |
时间节点 |
活动形式 |
准备阶段 |
分析总结2021年基金反馈意见 |
2021.09.15之前 |
集中和分散 |
动员选题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文件和规定的培训工作 |
2021.09.30之前 |
集中和分散 |
选题论证 |
结合国家需求、国家战略及国家相关政策对申报选题进行确定,并定期对申报项目的创新点、重点科学问题进行讨论。 |
2021.10.20之前 |
组织专家论证 |
初稿论证 |
针对科学问题的凝练、方案可行性及创新点进行反复论证和研讨 |
2021.11.25号之前 |
组织专家论证 |
初稿完善 |
凝练修改基金初稿 |
2021.12.25之前 |
科研处组织校内专家论证 |
中稿修改 |
继续完善修改申请书 |
2022.01.31之前 |
同行专家 |
终稿完善 |
申请书凝练 |
2022.02.28之前 |
同行专家 |
终稿提交 |
科研处形式审查 |
2022.03.15 |
科研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