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和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字[2021]77号)要求,基于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初定制定本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将材料学院2025年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计划及初步方案安排如下: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主管学生副书记
成员:各专业负责人、系部主任
二、计划接收人数
材料学院转入专业为工科专业,转入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每个专业人数的10%。
三、转专业条件
1、转入条件
(1)具有我校学籍且在校普通本科学生,思想品德优良、思想端正,热爱我院相关专业,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2)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违纪记录;
(3)已在教务系统中提交转专业申请;需提供大一上学期的成绩单。
(4)主干课程无不及合格现象。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申请转入: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转入普通类专业的。
(3)跨录取层次的。
(4)二本批次转到一本批次的。
(5)专升本的学生。
(6)南乌拉尔学院学生。
2、转专业只能申请一次,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
四、转专业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转入材料学院的学生需要通过教务系统申请转专业报名,每个学生可申请填报两个专业志愿;所有信息必须如实填写。
五、考核方式
在符合转入条件第二条所有要求的基础上,由各专业系部组织考核小组进行综合面试。
六、接收要求
1、结合综合面试成绩与大一课程成绩情况,择优录取。
2、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教务处下发相关文件为准。
3、若第一志愿录取计划数已完成,则不再进行第二志愿考核。
4、同等条件下,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大学生优先录取。
5、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材料学院所有。
七、主要工作时间安排
根据后续教务处要求具体确定。
材料学院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