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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材料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初稿)

【编辑:庞瑞 审核:陈雷明 | 日期:2024-11-04 | 浏览次数:次】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和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字[2021]77号)要求,基于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初定制定本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将材料学院2025年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计划及初步方案安排如下: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主管学生副书记

成员:各专业负责人、系部主任

、计划接收人数

材料学院转入专业为工科专业,转入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每个专业人数的10%。

三、专业条件

1、转入条件

(1)具有我校学籍且在校普通本科学生,思想品德优良、思想端正,热爱我院相关专业,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2)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违纪记录;

(3)已在教务系统中提交转专业申请;需提供大一上学期的成绩单。

(4)主干课程无不及合格现象。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申请转入: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转入普通类专业的。

(3)跨录取层次的。

(4)二本批次转到一本批次的。

(5)专升本的学生。

(6)南乌拉尔学院学生。

2、转专业只能申请一次,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

、转专业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转入材料学院的学生需要通过教务系统申请转专业报名,每个学生可申请填报两个专业志愿;所有信息必须如实填写。

、考核方式

在符合转入条件第二条所有要求的基础上,由各专业系部组织考核小组进行综合面试。

、接收要求

1、结合综合面试成绩与大一课程成绩情况,择优录取。

2、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教务处下发相关文件为准。

3、若第一志愿录取计划数已完成,则不再进行第二志愿考核。

4、同等条件下,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大学生优先录取。

5、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材料学院所有。

七、主要工作时间安排

根据后续教务处要求具体确定。

材料学院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