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学质量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课堂教学改革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准备开展材料学院课堂教学改革认定工作,请各教学部门负责人提醒、组织本部门教师参考《郑州航院课堂教学改革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9]76号)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工作,按照“材料学院 课堂教学改革认定评价表”(附件5)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每人一册装订,并填写“郑州航院课堂教学改革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于2021年11月22日17:00前以系部为单位交至学院教学办,学院将随后组织专家进行认定,并将结果汇总后报教学质量管理中心。
注意:
1、本次2021年度课堂教学改革认定范围是2020-2021学年(2个学期)的课程,教师可任选1-2门课程进行认定。
2、相关文件和表格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