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答辩委员会
主任:郭晓琴
副主任:张先忠、王薇、陈雷明、崔节虎
委员:张新房、樊磊、卫萌、段向阳、张梦雯、袁庆新、许坤、
秘书:庞瑞
二、查重时间
预查重时间:2021年9月1日15:00前
第一次正式查重时间:2021年9月6日15:00前
第二次正式查重时间:2021年9月9日15:00前
三、答辩形式、时间和地点
答辩时间:2021年9月16日(具体由答辩组另行确定)
答辩形式:学生进行线上答辩,答辩组集中办公
答辩平台:钉钉会议平台
答辩组集中办公地点:学院会议室
四、答辩组成员
组长:张新房
成员:张梦雯段向阳
秘书:陈晓雨
五、答辩要求和安排
(一)答辩原则
1、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1届9月份毕业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及其附件要求,严格按照文件执行查重和答辩资格审查,对达不到答辩要求的毕业论文(设计)严格执行“不得参加答辩”的规定,线上答辩标准不降、质量不降。
2、成绩评定公平、合理、有依据,实行指导教师与答辩学生的回避制度。
3、答辩结束后,答辩组根据学生对毕业论文(设计)的完成质量及答辩情况给出答辩评语和成绩。
4、学院答辩委员会组织对有异议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进行仲裁。
(二)答辩要求
1、答辩组长安排专人提前建立线上答辩群并做好测试,确保各答辩参与人员入群。
2、答辩时间:每生控制10-15分钟之内,答辩过程分自述和问答两个阶段,答辩人自述时间长度约为5分钟,问答时间约为5分钟。
(三)答辩资料归档要求
1、答辩前一天提交毕业论文档案袋至答辩组,指导教师完成所指导毕业设计的所有资料评语、预评成绩和签名。
2、答辩组安排专人于9.18日前完成系统成绩输入。
2、答辩组于9月22日前完成各项签名,将毕业设计档案袋前交至院办,学院在9月23日前完成毕业资料归档。
六、指导教师毕业设计资料要求
9月10日9:00前,学生将毕业论文档案袋需要的部分资料电子版(开题报告、毕业论文正稿、查重报告单)发送至指导老师,由指导老师代为打印装袋;
9月10日17:00前,指导教师完成所指导毕业设计学生的所有资料评语、预评成绩和签名,并将本组学生资料提交给答辩组,由各答辩组长安排主审教师等具体工作。
注:毕业论文后的指导教师评语及成绩评定必须完成(论文成绩评定必须填,凡是被指导教师评为不及格的学生不得参加论文答辩)。
七、其他相关材料说明:
1、其他材料内容
英文翻译、有修改痕迹的论文初稿、毕业实习手册等其他与毕业论文有直接关联的材料。
2、需要学生本人手写签名的材料
如:本科毕业论文诚信声明、毕业论文一致性保证书等
3、其他材料如难以以电子版形式提供的,需要与指导教师沟通,说明原因,以邮寄方式或返校后提供。
八、答辩过程说明和要求
1、答辩时间每生控制10-15分钟之内,答辩过程分自述和问答两个阶段,答辩人自述时间长度约为5分钟,问答时间约为5分钟,答辩组至少提出三个问题。
学生以PPT形式进行汇报陈述,内容至少要包括: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技术路线)、研究成果和创新点等。
2、答辩前,答辩组成员(特别是主答辩教师)必须详细审阅答辩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准备答辩时拟向学生提出的问题,并从以下几个方面了解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
(1)所涉及的问题是否明确;
(2)是否具有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
(3)是否运用所学知识进行了深入的问题分析;
(4)得出的结论或给出的对策是否有理论依据,是否有针对性;
(5)是否有切合实际的创新。
3、软件设计与仿真类的答辩需进行软件演示,并向答辩组提供源程序清单。答辩时,如果需要使用计算机,学生自带,提前安装相关软件并保证正常运行。如果答辩组要求演示而不能演示者,答辩组可判定其答辩成绩为不及格。
4、答辩组按照评定公平、合理、有依据原则集体给定答辩成绩。
5、答辩成绩评定标准按照《郑州航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校教【2016】47号)执行。
九、答辩记录的填写要求
各答辩组必须对答辩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内容包括答辩组成员、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学生及论文(设计)题目、答辩内容、提问及回答问题情况等;填写评语并签字。
答辩记录本与学生毕业设计上的答辩意见,答辩组组长必须亲自填写,必须保持本组答辩意见的统一性(成绩与评语内容和方面的协调)。
答辩记录本应对学生的设计与答辩情况进行较详细的评论,不能直接用“优秀”、“良好”、“中等”等进行简单的评述,字数不能少于40个字。毕业设计(论文)本后面的答辩组意见应更详细写,字数不能少于80字。
答辩组中签名教师不能少于三名教师,答辩秘书不签名。
十、答辩组签名
答辩组中签名教师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每个组不能少于三名教师。
十一、答辩纪律
1.答辩进行时,场内应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关闭或静音。
2.学生汇报毕业论文应遵守规定的时间限制,如超时过长,答辩组组长可要求其终止汇报。
3.学生对答辩小组提出的问题应独立准备和回答,指导教师不得提示。
4.答辩成绩公布之前,不得向学生泄露评议情况和答辩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