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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学材料归档及检查工作的说明

【编辑:庞瑞 审核:陈雷明 | 日期:2021-03-10 | 浏览次数:次】

根据学院工作的实际需求和具体情况,现对上学期任课教师的授课、考核、评价等相关归档材料做以下说明,请各位任课教师悉知。

一、归档材料分为纸版与电子版两种,均需在开学两周内完成。

二、一般课程考核后需要装订存档的纸版材料包括:

1、成绩登记表

2、平时成绩考核记录表

3、试卷分析报告

4、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5、试卷审核表(合理性审核)

6、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

7、空白试卷

8、学生答卷(或报告、作品等)

其他以论文、大作业等形式考核的课程和补考课程所需纸版材料略有不同,具体详见“院【2019】32号”文件“材料学院试卷批改及装订工作规范”。

三、除与试卷一起装订的纸版材料之外,所有课程还需单独提供相应的“课程质量评价报告”(纸版)

四、电子版存档材料主要包括:

1、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

2、课程质量评价报告

3、课堂教学效果达成情况自评记录表(电子文档、扫描、拍照均可)等,

具体要求详见“院【2019】31号”文件“材料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补充规范”。

五、院督导组检查前,各任课教师需将纸版归档材料集中放置于教研室备查,填写提供“材料学院本科课程试卷汇总清单”,电子版材料汇总后以系部为单位统一提交给教学秘书留存。督导组检查用表见附图,各位任课教师可以对应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