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学质量管理中心“关于开展课堂教学改革认定工作的通知”(2019-10-14),现准备开展材料学院课堂教学改革认定工作,请各教学部门负责人提醒、组织本部门教师参考《郑州航院课堂教学改革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9]76号)进行课堂教学改革,按照“材料学院 课堂教学改革认定评价表”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填写“郑州航院课堂教学改革汇总表”,于2019年12月22日前交至各教研室存放,学院将随后组织专家进行认定,并将结果汇总后报教学质量管理中心。
相关表格见附件。
http://zlglzx.zua.edu.cn/info/1006/194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