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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核定2022-2023学年科研业绩的通知

【编辑:王二洋 审核:崔节虎 | 日期:2023-09-19 | 浏览次数:次】

各学院(部):

根据校2019[3]号《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科研教研业绩量化办法(试行)》文件要求,从即日起启动2022-2023学年科研业绩的核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科研业绩核定

1.各院部教师于10月20日前在科研管理系统录入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的成果,录入系统的成果需按照以下要求提供附件:论文需在系统提供杂志封皮、目录页、论文首页、核心证明或收录检索证明、他引检索证明等相关扫描件;著作需在系统提供封皮、版权页、目录页等相关扫描件;专利或软著需在系统提供授权页或登记页等相关扫描件。

2.科研业绩量化执行文件为校科字2019[3]号《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科研教研业绩量化办法(试行)》、校科字2021[1]号《郑州航院科研教研业绩量化办法部分条款修订》、科研处2021[7]号《关于软件著作权业绩量化限项具体执行的通知》。请注意:2023年1月9日前的国际发明专利按照科研处2021[8]号《关于国际发明专利业绩量化分值认定具体执行的通知》计算业绩分值,2023年1月9日及以后的国际发明专利按照《关于修改国际发明专利业绩分值的通知》执行。请各位老师下载附件,认真研读。

各院部若有疑难问题请汇总后统一于10月27日前反馈至科研管理部门,反馈时需提交情况说明,将问题具体描述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最后,各院部汇总2022-2023学年的所有科研业绩,填写《2022-2023学年科研业绩汇总表》。

二、工作安排和材料要求

1.科研业绩核定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24日

2.材料提交要求:审核后的《2022-2023学年科研业绩汇总表》签字盖章,一式3份,科研管理部门、人事处、院部各留一份。

科技处联系人:

霍帅   任慧敏,联系电话:61912513

社科处联系人:

冯韶丹,联系电话:61912987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