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25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和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字[2021]77号)要求,基于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同时结合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特点、人才培养目标、教学资源、师资力量、就业前景等因素,综合制定本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现将材料学院2025年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计划及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材料学院院长书记
副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主管学生副书记
成员:系部主任、2024级辅导员
二、计划接收人数
材料学院转入专业为工科专业,转入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每个专业人数的10%,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接收上限为10人,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接收上限为10人,功能材料专业接收上限为7人。
三、转专业条件
1、转入条件
(1)具有我校学籍且在校普通本科学生,思想品德优良、思想端正,热爱我院相关专业,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违纪记录;
(2)申请转专业学生平均学分绩点需在原专业排名前50%(提供原学院绩点排名证明),且数学、英语等基础课程无不及格现象(提供成绩单)。
(3)学生在转专业成功后,须服从转入学院宿舍调整与安排(提供本人签名的“转专业学生宿舍调整知情同意书”)。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申请转入: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转入普通类专业的。
(3)跨录取层次的。
(4)二本批次转到一本批次的。
(5)专升本的学生。
(6)南乌拉尔学院学生。
2、转专业只能申请一次,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
四、转专业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转入材料学院的学生需要通过教务系统申请转专业报名,每个学生可申请填报两个专业志愿;所有信息必须如实填写。
五、考核方式
在符合转入条件所有要求的基础上,由各专业系部组织考核小组进行综合面试。
六、接收要求
1、结合综合面试成绩与大一课程成绩情况,择优录取。
2、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教务处下发相关文件为准。
3、若第一志愿录取计划数已完成,则不再进行第二志愿考核。
4、同等条件下,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大学生优先录取。
5、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材料学院所有。
材料学院
2025年3月27日
附表:材料学院2025年接收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 |
具体事项 |
地点 |
3月28日 |
公示方案 |
学院主页 |
4月2日8:00— 4月7日12:00 |
1、申请转出的学生在教务系统填写申请 2、申请转入的学生通过教务系统申请转专业报名,上传无违纪记录、绩点排名证明、成绩单、宿舍调整知情同意书等资料。 |
教务系统 |
4月7日14:30- 4月8日12:00 |
1、参与转专业的学生从教务系统中导出《郑州航院转专业申请表》,打印三份)。 2、申请转出的学生需在4月8日9:00前将申请表交到材料学院教学办,汇总后报学院领导审批。 3、申请转入的学生需在4月8日12::0前提交所在学院审批后的《郑州航院转专业申请表》到材料学院,同时提交无违纪记录、专业平均学分绩点证明、成绩单、宿舍调整知情同意书等原件。 |
学院教学办 08A304 |
4月8日 |
4月8日16:00后学院主页公布参加面试的学生名单 |
学院主页 |
4月9日9:00- 4月11日17:00 |
第一志愿学生综合面试 |
各系部教研室 |
4月14日 |
1、材料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2、第一志愿录取学生名单公布 |
学院会议室 材料学院网页 |
4月15日-4月17日 |
4.17日12:00前,完成第二志愿学生综合面试 |
各系部教研室 |
4月17日 |
4.17日下午,材料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
学院会议室 |
4月18日-4月22日 |
拟转入学生录取名单公示 |
材料学院网页 |
时间待定 |
办理转入学生交接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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