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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材料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

【编辑:庞瑞 审核:陈雷明 | 日期:2025-03-27 | 浏览次数:次】

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25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和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字[2021]77号)要求,基于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同时结合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特点、人才培养目标、教学资源、师资力量、就业前景等因素,综合制定本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现将材料学院2025年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计划及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材料学院院长书记

副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主管学生副书记

成员:系部主任、2024级辅导员

、计划接收人数

材料学院转入专业为工科专业,转入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每个专业人数的10%,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接收上限为10人,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接收上限为10人,功能材料专业接收上限为7人。

三、专业条件

1、转入条件

(1)具有我校学籍且在校普通本科学生,思想品德优良、思想端正,热爱我院相关专业,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违纪记录;

(2)申请转专业学生平均学分绩点需在原专业排名前50%(提供原学院绩点排名证明),且数学、英语等基础课程无不及格现象(提供成绩单)。

(3)学生在转专业成功后,须服从转入学院宿舍调整与安排(提供本人签名的“转专业学生宿舍调整知情同意书”)。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申请转入: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转入普通类专业的。

(3)跨录取层次的。

(4)二本批次转到一本批次的。

(5)专升本的学生。

(6)南乌拉尔学院学生。

2、转专业只能申请一次,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

、转专业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转入材料学院的学生需要通过教务系统申请转专业报名,每个学生可申请填报两个专业志愿;所有信息必须如实填写。

、考核方式

在符合转入条件所有要求的基础上,由各专业系部组织考核小组进行综合面试。

、接收要求

1、结合综合面试成绩与大一课程成绩情况,择优录取。

2、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教务处下发相关文件为准。

3、若第一志愿录取计划数已完成,则不再进行第二志愿考核。

4、同等条件下,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大学生优先录取。

5、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材料学院所有。

材料学院

2025年3月27日


附表:材料学院2025年接收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

具体事项

地点

3月28日

公示方案

学院主页

4月2日8:00—

4月7日12:00

1、申请转出的学生在教务系统填写申请

2、申请转入的学生通过教务系统申请转专业报名,上传无违纪记录、绩点排名证明、成绩单、宿舍调整知情同意书等资料。

教务系统

4月7日14:30-

4月8日12:00

1、参与转专业的学生从教务系统中导出《郑州航院转专业申请表》,打印三份)。

2、申请转出的学生需在4月8日9:00前将申请表交到材料学院教学办,汇总后报学院领导审批。

3、申请转入的学生需在4月8日12::0前提交所在学院审批后的《郑州航院转专业申请表》到材料学院,同时提交无违纪记录、专业平均学分绩点证明、成绩单、宿舍调整知情同意书等原件。

学院教学办

08A304

4月8日

4月8日16:00后学院主页公布参加面试的学生名单

学院主页

4月9日9:00-

4月11日17:00

第一志愿学生综合面试

各系部教研室

4月14日

1、材料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2、第一志愿录取学生名单公布

学院会议室

材料学院网页

4月15日-4月17日

4.17日12:00前,完成第二志愿学生综合面试

各系部教研室

4月17日

4.17日下午,材料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学院会议室

4月18日-4月22日

拟转入学生录取名单公示

材料学院网页

时间待定

办理转入学生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