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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材料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

【编辑:庞瑞 审核:陈雷明 | 日期:2023-04-06 | 浏览次数:次】

根据教务处《关于2023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和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字[2021]77号)要求,基于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制定本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将材料学院2022年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计划及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主管学生副书记

成员:各专业负责人、系部主任

二、计划接收人数

材料学院转入专业为工科专业,转入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每个专业人数的10%,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接收上限为8人,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接收上限为8人,功能材料专业接收上限为4人。

三、转专业条件

1、转入条件

具有我校学籍且在校普通本科学生,思想品德优良、思想端正,热爱我院相关专业,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违纪记录;已在教务系统中提交转专业申请;需提供大一上学期的成绩单。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申请转入: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转入普通类专业的。

(3)跨录取层次的。

(4)二本批次转到一本批次的。

(5)专升本的学生。

(6)南乌拉尔学院学生。

2、转出条件

材料学院对转出学生不设条件及名额限制。

3、转专业学生含大类专业分流后学生。

4、转专业只能申请一次,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

四、转专业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转入材料学院的学生需要通过教务系统申请转专业报名,每个学生可申请填报两个专业志愿;所有信息必须如实填写。

五、考核方式

在符合转入条件第二条所有要求的基础上,由各专业系部组织考核小组进行综合面试。

六、接收要求

1、结合综合面试成绩与大一课程成绩情况,择优录取。

2、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教务处下发相关文件为准。

3、若第一志愿录取计划数已完成,则不再进行第二志愿考核。

4、同等条件下,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大学生优先录取。

5、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材料学院所有。

材料学院

2023年4月4日


附表:材料学院2023年接收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

具体事项

地点

4月4日

张贴通知及要求,网页公示

材料学院网页

4月7日8:00—

4月10日17:00

1、申请转出的学生在教务系统填写申请

2、申请转入的学生通过教务系统申请转专业报名,上传无违纪记录和成绩单。

教务系统

4月11日8:00-15:00

1、参与转专业的学生从教务系统中导出《郑州航院转专业申请表》,打印三份)。

2、申请转出的学生需在4.11日15:00前将申请表交到材料学院教学办,汇总后报领导审批。

3、申请转入的学生由所在学院审批后交到材料学院,同时提交无违纪记录和成绩单原件,备注联系方式。

学院教学办

08A309

4月12日

学院主页公布参加面试的学生名单

材料学院网页

4月13日14:00-18:00

第一志愿学生综合面试

各系部教研室

4月14日

材料学院第一志愿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学院会议室

4月14日

第一志愿录取学生名单公布

材料学院网页

4月15日-4月17日

第二志愿学生综合面试

各系部教研室

4月18日

材料学院第二志愿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学院会议室

4月19日-4月21日

拟转入学生录取名单公示

材料学院网页

时间待定

办理转入学生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