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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2021秋季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及超出学分申请替代选修课学分 相关工作安排

【编辑:庞瑞 审核:陈雷明 | 日期:2021-10-28 | 浏览次数:次】

各专业学生及相关教师,根据创新创业中心相关文件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在学院开展2021秋季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及超出学分申请替代选修课学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各专业学生按照网站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根据自身情况填写《郑州航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表》、《郑州航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汇总表》、《郑州航院创新创业学分替代选修课学分申请表》、《郑州航院已认定创新创业学分确认表》,并随附实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至各年级辅导员处,截止时间2021年11月8日下午17:00点;统计时间段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之前已统计过的和2021.9.1日之后的成果,本次不用上报)

2、各专业辅导员组织人员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根据“材料学院关于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的补充细则(试行)”(附件6)核对修正《郑州航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汇总表》,并随实证材料交至学院教学秘书处,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中午12:00点;

3、学院随后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核;

4、教学秘书将结果汇总后提交学校,复印件留存,实证材料原件返还

注:1、2018级学生最多可认定5个学分,2个为创新创业必修学分,剩余可替代选修课

2、根据我校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办法的文件精神,学生通过GYB培训考核,可获得1个创新创业学分

3、其他参考附件中相关文件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