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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2020-2021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安排

【编辑:庞瑞 审核:陈雷明 | 日期:2021-09-10 | 浏览次数:次】

根据质量中心“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请各位任课教师按要求认真填写《郑州航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由各系部根据《郑州航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校教【2019】26号)(附件5)和《郑州航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自主安排开展2020-2021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按30%比例向学院推荐“优秀”人选,并于第四周星期一(9月20日)15:00之前将推荐教师名单、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附件2)、结论汇总表(附件3)送交学院教学办陈晓雨处,电子稿同步发送;被推荐优秀的教师需同时另外填写《材料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明细表》(附件4),电子稿同步发送;学院将择机组织评审确定最终优秀人选,相关资料见附件。

注:1、学院领导按照专业归入对应系部考核,系部兼职领导归入所任职部门考核。

2、各单位推荐优秀名额(人员数*30%):

专职行政人员: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系:4

材料科学与工程系:2

功能材料系:2

应用物理系:3

大学物理教学部:3

材料试验中心:1

物理试验中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