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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工作安排

【编辑:刘长红 审核:陈雷明 | 日期:2020-08-28 | 浏览次数:次】

根据教学质量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和《关于开展2020年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现对学院本学期初教学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

请各位任课教师按要求认真填写《郑州航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由各教研室根据《郑州航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校教【2019】26号)开展2019-2020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按30%比例推荐“优秀”人选,并于第二周星期五(9月11日)15:00之前将本教研室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及结论汇总表送交学院教学办杨润处,电子稿同步发送,学院择机组织评审确定最终优秀人选。

2.本学期教研室活动计划

各教研室制订出本学期教研室活动计划,于第二周星期四(9月10日)9:00之前将教研室活动计划(一式两份)(附件2)送交教学办杨润处,电子稿同步发送,教研室活动计划须明确活动内容、时间和地点,在时间安排上应根据校历避开节假日。

3.本学期教案检查工作

教案是教师组织课堂教学活动的重要依据,是保证教学质量,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的基本保障。为落实学校教学工作任务,加强教学工作规范,保证和优化课堂教学质量。从即日起,各教研室自行组织开展教案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本学期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的课程教案;要求教师必须备齐教案内容的1/3以上。教研室于开学第二周星期四(9月10日)9:00之前将教案检查情况统计表交教学办杨润处,电子稿同步发送,学院督导组将择机抽查。

4.评职称听课安排

请2021年度申评高级职称的教师,在开学第二周星期一(9月7日)17:00前到学院教学办报名。教师申请听课学期应承担有教学任务,并提交申请表至教学办杨润处,电子稿同步发送。

5.本学期课堂教学听课工作

教师应相互学习和交流,加强对课堂教学环节的监督指导,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根据《郑州航院听课制度(修订)》(校教【2018】23号)完成相关听课任务,以教研室为单位于第十七周星期一(12月21日)9:00之前将教师听课统计表交教学办杨润处,电子稿同步发送。

6、教师教学准备(备课)情况。

请各课程组负责人在开学前两周组织相关教师进行自查,学院督导组将择机抽查。

7、2020年本科专业评估工作

请材控专业教研室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专业自评工作,并于9月20号之前将自评相关材料交到教学办杨润处。

8、青年教师导师

请各教研室为新进青年教师安排导师,做好教学指导工作,并将青年教师与拟安排导师名单在第一周周一(8月31日)17:00前报送至教学办杨润处。

相关通知链接:

1、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http://zlglzx.zua.edu.cn/info/1006/2097.htm

2、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安排

http://zlglzx.zua.edu.cn/info/1006/2098.htm

3、关于开展2020年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http://zlglzx.zua.edu.cn/info/1006/206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