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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推荐五四表彰人员工作的通知

【编辑:景正茂 审核:张先忠 | 日期:2023-04-08 | 浏览次数:次】

为配合校团委开展2022年度“两红两优”“青年五四奖章(标兵)”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荣誉设置(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1.五四红旗团委(分团委)

2.五四红旗团支部

3.优秀共青团干部

4.优秀共青团员

5.青年五四奖章

6.青年五四奖章标兵

二、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委(分团委)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过硬,坚持开展理论和业务学习,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机构健全,组织生活丰富,具备完善的规章制度。本级及所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且录入信息,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

3.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共青团工作,特色突出,成绩显著。

4.重点参考团委(分团委)在2022年度共青团考核、基层团组织述职评议结果。

5.团委(分团委)须成立满2年(截至2023年4月30日)。获得过2021年度“郑州航院五四红旗团委(分团委)”的集体不再参加此次评选。推荐参加2022年度河南省“两红两优”的集体直接认定为校“五四红旗团委”,可不再参加评选。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组织运行动力强。团支部在基础团务管理、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扎实,规范化建设成效好、底数清,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服务到位,积极配合各级学生组织开展全校性工作。团支部团员参与活动踊跃。

2.思想引领效果好。团支部坚持思想引领核心任务,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成效,“青年大学习”学习率高。

3.开展活动品牌亮。团支部有特色鲜亮的品牌特色活动,突出创新,成效明显,影响广泛。在校园文化活动中工作成绩突出,组织各项活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者优先。

4.学风建设氛围好。在团支部的带领下,班级有优良的学风、班风和考风,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高,本年度团支部全体成员无违纪行为。

5.宣传展示影响广。团支部能够利用新媒体平台和其他宣传阵地广泛开展支部活动和成果宣传展示,在校园内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或受到校外主流媒体报道。

6.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团费按时交纳。

7.团支部须成立满1年(截至2023年4月30日)。在对标定级中为四星团支部及以上。获得过2021年度“郑州航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集体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1.优秀共青团干部包括全体从事团学工作的专职、兼职团干部(学生)。专职团干部(老师)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兼职团干部(学生)不少于1年(均截至2023年4月30日),兼职团干部(学生)为28周岁以下(时间截止2023年4月30日,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在册团员。

2.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发挥团干部模范带头作用。

3.团组织工作开展好,积极组织青年大学习、智慧团建、主题团日活动和团员思想教育等工作,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在抓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上有招数、有作为。

4.兼职团干部(学生)要求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优异,2022年度无挂科,班级综合排名靠前。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团员年度教育评议为“优秀”,无违纪行为。

5.获得过2021年度“郑州航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的个人不再参加此次评选。推荐参加2022年度河南省“两红两优”的个人直接认定为校“优秀共青团干部”,可不再参加评选。

(四)优秀共青团员申报条件

1.我校28周岁以下的在册团员,团龄在两年以上(时间截止2023年4月30日,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2.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发挥共青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各项活动,切实履行团员义务,无违纪行为。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异,2022年度无挂科,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遵守团的章程,按时交纳团费。

5.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在同学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在团的主题教育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创新、文体活动中表现积极,获得校级以上奖励者优先。

6.年满18周岁(截至2023年4月30日)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7.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得低于10个小时。

8.推荐参加2021年度河南省“两红两优”的个人直接认定为校“优秀共青团员”,可不再参加评选。

(五)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条件

近三年,已获得过“青年五四奖章”的个人不再参评。

1.青年五四奖章(教师)评选条件

(1)我校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时间截止2023年4月30日)在职教职工。

(2)政治立场坚定,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广大青年学习的政治楷模。

(3)积极支持并参与共青团工作,在服务学生成才、指导学生就业、教学科研方面等业绩突出,在学生中享有较高威信,无违纪行为。

(4)现任专职共青团干部需担任团干部一年(含)以上,且在团内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主题教育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等工作中表现突出,负责的工作或个人获得省级(含)以上表彰或奖励。

2.青年五四奖章(学生)评选条件

(1)我校28周岁以下在册团员,团龄在两年以上(时间截止2023年4月30日,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2022年度教育评议为“优秀”(2022级学生除外),同时在本专业学习方面,态度端正,成绩优异,2022年度无挂科情况。

(2)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3)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4)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观念,能够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勤俭节约,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5)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六)“青年五四奖章标兵”评选条件

除具备“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条件外,至少在以下某一方面表现突出:

1.政治表现:对党忠诚,注重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重要思想,师德师风优良。

2.业务能力: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获得过重要的教学、研究成果。能熟练掌握本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是勤学苦练、成绩优异的青年典型,评选的学生专业排名不得低于年级前10%。

3.励志自强:有尽责诚信与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面对困境,迎难而上,能够体现自强不息、励志成材的典型人物,事迹感人,积极传播正能量的青年典型。

4.创新创业:指导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在相关科创活动中成绩突出,是刻苦钻研、善于实践的青年典型。

5.志愿服务:热衷参加公益服务、青年志愿者活动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带领学生或本人获得过重要奖章、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青年典型。

三、评选流程

由各班级(团支部)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若干名(超出分配名额),团总支结合学生综合考虑决定出最终表彰人员名单。

具体流程

五四红旗团支部,各团支部自愿报名,填写相关表格,于4月10日中午12:00前交给组织部刘镇。

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各团支部两个推荐名额,填写相关表格,于4月10日中午12:00前交给组织部刘镇。

优秀共青团员各团支部三个推荐名额,填写相关表格,于4月10日中午12:00前交给组织部刘镇。

(材料报送要求:各团支部分别做成“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以及“青年五四奖章”三个文件夹,最终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

四、相关要求

1.要坚持严格标准,确保人选过硬。在人选推荐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

2.务必严格按照评选名额数量和评选要求组织评选。凡在审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和评选程序的人员,一律取消其评选资格,所缺名额不再增补,同时将对其所属团支部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人:刘镇  段友举  洪鑫海

联系电话:17282303294

电子邮件:1670699848@qq.com

                                                                                                         材料学院

                                                                                                        202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