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相关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审核,拟确定以下人员为我院2021年研究生先进个人推荐对象,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09.09---2021.09015),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内向材料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反映,61912906。
材料学院
2021年9月9日